客服热线:0991-4615325
传  真:0991-4889466
邮件:info@xjsports.cn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11楼
网站首页>>动态新闻>>企业新闻>>文章内容
“羽林争霸”2014红牛城市羽毛球赛-竞赛规程
新闻来源:伯明顿公司    点击数:5577  更新时间:2014/2/28  收藏此页

 “羽林争霸”2014红牛城市羽毛球赛
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1、支持单位:
中国羽毛球协会
2、主办单位:
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3、承办单位:
各举办地体育局、体育总会、羽毛球行业协会组织及其他合法社会团体
4、协办单位:
    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分支机构、指定推广机构;
5、冠名:
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6、合作媒体:
中央电视台体育中心、中国网络电视台体育台、新浪网、腾讯网、《体坛周报》等;
二、比赛时间、地点:
1、公开报名期:2014年3月1日至各城市赛开赛前两周;
2、参赛队名单公示期:2014年3月1日至各城市赛开赛前一周,在赛事官方网站公示参赛队报名信息;
3、比赛的时间安排:
3.1、第一阶段:城市赛
        乌鲁木齐站3月29日--30日    比赛地点:儿童公园青少年羽毛球运动中心   0991-4851379
        奎  屯  站 4月12日--13日
        昌  吉  站 4月26日--27日
3.2、第二阶段:大区赛
3.2.1、时间:
名单公示期:
西北赛区5月05日至5月11日
赛程公示期:
西北赛区5月12日至5月16日
竞赛周期:
西北赛区5月17日、5月18日
3.2.2、地点:
西北赛区:陕西-西安
3.3、第三阶段:全国总决赛
3.3.1、时间:
名单公示期:6月30日至7月13日
赛程公示期:7月14日至7月18日
竞赛周期:  7月19日至7月20日
3.3.2、地点:上海
3.4、第四阶段:为世锦赛开球
3.4.1、时间:2014年8月下旬
3.4.2、地点:丹麦-哥本哈根
三、比赛项目:
1、比赛均采用5人制混合团体赛形式,包括:男单、女单、男双和混双;
四、运动员资格:
1、满18周岁,国籍不限,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等病史;
2、现役及退役的专业运动员不具备参赛资格。专业运动员指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及原国家体委注册过的运动员,包括国家队、八一体工队、各省市体工队、各职业俱乐部运动员等;
3、持有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外籍选手持有的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证件,签发日期应早于2014年3月1日,且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没有参加过世界羽毛球联合会及五大洲羽毛球联合会组织的比赛,且没有在职业俱乐部(职业俱乐部是指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运动员以训练和比赛为职业并获得工资收入的)效力过的外籍运动员可以参加比赛;
4、运动员报名参赛前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必须与组委会签订免责协议,方可参加比赛;
五、报名须知:
1、城市赛阶段:
1.1、每队限报7人(其中包括:领队1人、队员6人,领队在通过运动员资格审查的前提下,也可参加比赛),报名后不能更改;
1.2、每人限报一支队伍,每队限报一个城市,不得重复报名;
1.3、参赛队可以以单位名义报名,也可以自由组队报名;
1.4、符合条件的队伍,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前,根据赛事官方网站和各地报名平台所发布的报名提示信息,到所在城市进行报名;
1.5、报名时,队伍负责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表格;
1.6、报名时,队伍须提交每位队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照片(近期免冠照片,用于参赛证制作)等组委会要求的其他必要证件;
1.7、每队收取报名费(参考各地组委会标准);
六、资格审查:
1、队伍报名后,由组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各队资料通过赛事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阶段如发现任何队伍或其成员存在资格不符的情况,可向组委会举报或提起申诉,申诉须提交书面文件(必须有领队签名)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向大会仲裁委员会交纳申诉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如组委会调查属实,大会仲裁委员会将退回保证金,如申诉情况与事实不符的,则保证金上缴组委会;
2、有效申诉期:如各参赛队发现问题,需要申诉的,务必在各级比赛名单公示期内进行,过期不再接受申诉;
3、在有效申诉期过后,向组委会提出队伍资格的投诉者,视为干扰比赛秩序,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4、参赛运动员在赛前必须出示参赛证及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驾驶证)给予临场裁判员检查,有效证件的名字、号码必须与参赛证相符,证件的相片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如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使用伪造证件,一经发现,不但取消全队所有比赛资格,必要时报公安部门处理;
七、竞赛办法:
1、竞赛规则:
1.1、以下规则中未明确的条款,参照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则进行补充执行;
1.2、每场比赛开赛前30分钟由各领队按秩序册规定,到场地裁判组领取并填写比赛出场名单表,出场名单必须为5人(4男1女),除女队员外,其他男运动员在同一场比赛中不得兼项,名单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1.3、比赛用球拍和其他比赛用品由队员自备,比赛用球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1.4、每场比赛均采用七局四胜制,先胜四局者获得当场比赛胜利;
1.5、每场比赛的竞赛顺序及说明:
第一局:混双-第一回合(两队的男1和女1)
第二局:男单-第一回合(两队的男2)
第三局:男双-第一回合(两队的男3和男4)
第四局:混双-第二回合(两队的男1和女1)
第五局:男单-第二回合(两队的男2)
第六局:男双-第二回合(两队的男3和男4)
第七局:女单(两队的女1)
1.6、所有比赛(包括城市赛、大区赛及全国总决赛),每局比赛均采用15分每球得分制,如赛至14平时,先取得16分者获胜;
1.7、在小组循环赛中,如遇队伍积分相同时,依次以在小组中净胜局数、分数计算;
2、各阶段赛制:
2.1、城市赛阶段:根据队伍数量由组委会进行适当分组,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单循环赛制,第二阶段采用固定进位单淘汰赛制;
2.2、大区赛阶段:根据队伍数量进行抽签分组,抽签时应按照同省队伍尽量回避的原则,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单循环赛制,第二阶段采用固定进位单淘汰赛制;
2.3、全国总决赛阶段:进行抽签分组,分为2个组,每组4支队伍,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单循环赛制,决出各组前2名晋级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采用固定进位单淘汰赛制,决出冠军;
3、弃权与罢赛:
3.1、所有参赛队伍应执行赛事规程及组委会其他补充规定的相关条例,服从裁判判决。凡违反者,将受到警告、判罚违例、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
3.2、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在5分钟内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如多名运动员迟到,导致本场比赛无法进行的,则判该队本场弃权。
3.3、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按组委会安排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八、各级赛事奖励方案:
 1、城市赛:
1.1、第一至八名的队伍将获得由组委会提供的奖品。
第一名的队伍将获得组委会提供的奖品杨军羽毛球俱乐部纪念羽拍;
1.2、第一名的队伍将获得冠军奖杯;
1.3、第一名的队伍将获得领奖T恤;
2、大区赛:
2.1、大区赛每站总奖金76000元;
冠军:20000元
亚军:10000元
第三名:8000元
第四名:6000元
第五至八名(可4队并列第五名):各4000元;
第九至十六名(可8队并列第九名):各2000元;
2.2、第一名的队伍将获得冠军奖杯;
2.3、第一名的队伍将获得领奖T恤;
3、全国总决赛:
3.1、全国总决赛冠军球队将获得总冠军奖杯;
3.2、全国总决赛冠军球队将获得2014丹麦世锦赛之旅的奖励;
十、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1、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2、城市赛及城际赛阶段的裁判员和仲裁委员由省、市及赛事举办机构进行安排;
3、大区总决赛阶段的裁判员和仲裁委员在中国羽毛球协会的指导下,由省级赛事举办机构进行安排;
4、比赛中队伍及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决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5、为了保证比赛良好氛围,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于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队伍及运动员,组委会有权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成绩的处罚;
十一、其他:
1、参赛队员遇有连场可休息10分钟。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
2、各级赛事颁奖时,队伍应按要求着组委会统一提供的领奖服;
十二、未尽事宜由赛事官网补充发布及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于主办方;
总页数:1  第 1 页 

上一篇:羽毛球场地收费标准
下一篇:2014年少儿羽毛球寒假班招生简章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乌鲁木齐伯明顿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新ICP备17003144号
客服电话:0991-4615325 电子信箱:info@xjsports.cn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11楼 技术支持:路桥网络

扫描二维码加入我们的微信